untitledT.bmp  引用自:http://hkila.org.hk/mbook2.htm

一. 惡法非法

 

在上述的眾多人物中,霍爾曼 (下稱 "筆者") 獨愛索弗克里斯 (Sophocles) 的安蒂岡妮 (Antigone)。 索弗克里斯是古希臘的有名劇作家,生平著作很豐富,據說寫有 132 齣戲劇,作品之多,比莎翁的多還出一倍以上。其中以底比斯 (Thebes) 三部曲:《安蒂岡妮 Antigone》、《俄狄蒲斯王 Oedispus Tyrannus》、《科隆努斯城的俄狄蒲斯 Oedipus at Colonus》最為燴炙人口。筆者記不起是在大二還是在大三時,唸上了也迷上了索弗克里斯的底比斯三部曲 (Theban Triology),且在唸《安蒂岡妮》時,深深地「愛」上了安蒂岡妮,對她的方正、堅強、反對惡法、勇於與權勢抗爭,和為信念而不惜以身殉等等的行為,不僅極為敬佩,且視之如天人,封她為偶像!還記得,當年朗誦她怒斥克利安王 (King Creon) 所頒布的法令是違反正義、違反神的義旨的台辭時,直是為她那浩然正氣而傾倒:

王上,您的律令並不是天帝的意旨。
冥地諸神用以維持正義的法律也沒有這一條。

王上,您的律令即再強勢,
也只是人間法,
是不能超越諸神與天帝的意旨的。

祂的意旨是永恆的。
它不成文,不知從何頒布,
卻是不可更易的,
不是地上凡人所能違抗的。

王上,即使您不下命令,我也要死,
因為天帝的意旨是凡人必死。

對我來說,早日超脫勝於天天受到煎熬。
死是所欲,死刑加身不值一哂,
因為任由兄長屍骸曝曬於野,使我痛苦更甚。

噢!王上,您可笑我痴,
但以此判我死刑豈不更獃?

 

她指出惡法非法,並聲明,她是不會受惡法所羈絆而忍讓其兄長的屍體遭到烈日暴曬和野狗分食的。她的辭句鋒利,把克利安王罵得痛快淋漓之致。

 

中世紀時,基督教聖哲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就已有:「惡法非法」的概念和主張。這理論的根據與安蒂岡妮所說的概念,如出一轍。「惡法非法」在近代也有「英雄」呼應。為黑人爭取民權的基督教牧師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曾為反對惡法而入獄。他拒絕承認他犯了刑事罪行,因為那些使他入獄的刑律是惡法也是非法的,人民對非法之法是有權違抗的:

 

法律有二,一是正義之法,另一是不義之法。我率先主張遵守正義的法律,因為遵守正義的法律,不僅是人的法律責任,且是人的道德責任。不過,當法律是違反正義時,人們便有違抗它的責任。

 

僅就此點而論,安蒂岡妮的違抗克王的法律,是合法的!因為違抗非法的法律,不正正是合乎守法之道嗎?

 

在筆者繼續介紹 John K. Clemens 和 Steve Albrecht 兩位作者合著這本 The Timeless Leader 中的 Antigone 章前,且讓我們先欣賞這古希臘名劇的劇情大概: 時代是古希臘;地點是底比斯(Thebis)。

 

安蒂岡妮的兩位兄長,依歐克利斯 (Eteocles) 和玻利奈西斯 (Polyneices) 各領軍隊在底比斯城墻外戰鬥。在此役中,玻利奈西斯站在其同胞的對立面,協助亞爾及斯 (Argis) 的軍隊攻打底比斯城,依歐克利斯則為保衛底比斯城而戰。戰鬥中,依歐克利斯和玻利奈西斯互把對方殺死。亞爾及斯軍隊敗退後,底比斯的克利安王 (King Creon) 頒令厚葬依歐克利斯,對玻利奈西斯的屍體則下令棄於荒野,任由野狗、惡鷲分食。對古希臘來說,這是極嚴厲的懲處,會使死者的靈魂永不超生、不得救贖。

 

安蒂岡妮不忍其兄在死後還遭此厄運,違反王令把其兄埋葬了。她雖知此舉必遭法律制裁,但卻相信該法律是違反諸神的意旨,是不義的法律 - 惡法,而惡法是人人可予以反之的。就以此信念,她泯不畏死地申斥克王,嘲諷克王要她認錯的要求。克王本不欲殺她,只圖在威嚇她認錯後,再予以薄懲便罷。誰料安蒂岡妮不僅不領情,且對其法律和權威表示輕藐,這真使身為立法與執法的克利王受不了。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也因其在憤怒滿心頭的情況下,克王下令把她囚進石室,任其死去。

 

王子海蒙 (Haimon) 深愛安蒂岡妮,聞訊趕來向克王求情,指出民眾並不認同克王的政策,圖改變其父王的決定。然而,其時克王餘未息,拒絕聽取海蒙的勸說,更拒絕釋放安蒂岡妮的要求。

 

先知泰瑞鍚厄斯 (Tiresias) ii 謁見克王,指出若不釋放安蒂岡妮,天上諸神將降禍底比斯城。最後,克王終下令釋放安蒂岡妮,親住石窖釋之。惜到達石窖時,安蒂岡妮已自殺身死。王子海蒙在憤怒的矇蔽,向父王揮劍刺殺,不著反劍自殺身亡。王后聞子死訊也自殺身死,留下克王痛苦地自責....。iii

二. 打破陳規起衝突

 

安蒂岡妮對克王說:「王上,您可笑我痴,但以此判我死刑豈不更獃?」,是譏諷克王只知死守典章法規,不知事物的錯,並把錯的東西來判決她,是愚蠢的領導行為。兩作者對安蒂岡妮的葬兄行動頗為讚賞,指出克王的命令,是不合理的,而安蒂岡妮的行動則是對不合理的典章制度的反抗。安蒂岡妮藐視這些人為的不義法律,主張這些法令對她的正義行為不起作用。當然,她也曉得人間的不義法雖不比諸神的正義法,但卻可剝奪她的自由乃至生命。正如企業的陳規即使是如何腐朽或不合理,首先起來反抗的都會遭到懲罰的命運 - 斥責、記過、停薪乃至解僱等,而且他的命運也不會得到其同僚的同情,甚至有部份他的同僚會支持領導人對他的懲處。因為,首先高階領導人是不會主動承認由他們制定的規條是「陳規」或不義的。再說,在組織中,總有一些人可在這些規條中得到利益的。反對這些規條,就是反對他們,這些在原建制中的已得利益者,自然也會反對抗令者。因此,為信念來反對建制的先鋒,總是孤獨的和飽受壓迫的。安蒂岡妮早已預知她將會面對如此的懲罰,但她仍不畏地行動,這種擇善固執的情操,豈是一般凡夫俗子所能理解?這就是為甚麼兩作者在不同意安蒂岡妮的違抗惡法的策略之餘,對她的作為仍作出很高的評價。

 

兩作者在欣賞安蒂岡妮的抗爭行動之餘,指出她的行為實是「行對理非」(Did the right thing for the wrong reasons) 的。她所要反對的,應是錯誤制訂的法律而不是立法者的本人。策略上,她是應說服立法者克王,讓她說出為何該些法律是錯誤的,而不是高姿態地指出他的法律是不義的。通過這樣的方式,或許可使克王有機會來作自我檢討,對該些法律的合理性和正義性再來檢驗一番。用爭取立法者的同情或支持,使他(們)自行糾正,總比把立法者驅至對立面好。不幸的是,她太倔傲了。她以為自己的信念是代表正義的時候,對方就一定是邪惡的代表了。故而向對方進行不留情面的攻擊,不惜燈蛾撲火地的擊怒對她的自由和生命都擁有絕對權力的克王,終迫使克王更堅決地向她反撲而至兩敗俱傷才止。當然,造成「雙敗」情況的,並不是安蒂岡妮單方行為的結果,克王也有不可擺脫的責任。克王也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正義的,因為他的法律和執行法律的決心和行為,是為底比斯的人民的福祉而作的,故而一定是正義的。兩個正義的人的「正義作為」,在最後為她和他(還有無辜的海蒙和其母親王后)帶來了悲劇的收場。

三. 強橫、獨斷、愚昧

 

在《安蒂岡妮》劇中,安蒂岡妮和克利安王都不約而同地認為自己是維護正義的一方。這兩個正義的人都面對決策 (decision-making) 和解難 (problem-solving) 的問題。安蒂岡妮身為人妹,實不能忍受其兄長的軀體受到摧殘而不得超生。她非常清楚地明白,埋葬兄長的屍體會為她帶來殺身之禍,但若不這樣做,實又難以安心。她對妹妹伊絲曼妮(Ismene)說:

我要把他埋葬!
如果這意味死亡,那並不壞。
為兄長盡義而死,實是光榮的。

對克王的命令,她認為是非法的,因為那不是神的意旨: 違反法律,就是對神的尊敬。

 

當士兵把她押至克王的面前時,她對有關的「罪行」直認不諱。她不僅全無歉疚,且雄辯地稱其行為是正義的和是深思熟慮的結果。面對強悍的安蒂岡妮,克王直氣得發狂。身為底比斯城的統治者,克王不能不維護法律的尊嚴,對冥頑不靈的「罪犯」施以嚴厲的懲罰。於是,他也像安蒂岡妮一樣,義無反顧地執行其相信是正義的行動。兩個正義的人卯上了,結果兩敗俱傷!

 

在現代企業生涯中,不少管理人也曾身陷類似的窘境。一方面是他很確定其所做的事是該做的事,另一方面卻受制於企業的政策、規章或程序。 處在這種進難退亦難的窘局,他自然覺得很難受。或許,為了信念,他會立定決心、排除萬難的去做他認為該做的事,但在事情成敗未卜前他總是在所難免地心有忐忑、擔心前途。或許,成熟的經理人不會不惜一切地,為自己的信念去硬闖。他會和其他各方協調,找出基本共識,或和某方協議,來實行雙贏或輸得較少的活動或行動。不過,世事往往不是那麼如意的,發生的事往往是與其主觀的意志背道而馳的。

 

克王和安蒂岡妮兩人的致命缺點是太強橫,並且都有獨斷獨行的性格。安蒂岡妮相信其葬兄的行動是上天的旨意,並基於此點而堅信法律並不能拘束她的行為。這種近乎偏執的信仰不容許她思考或聽取其它意見。當她的妹妹伊絲曼妮勸阻她不要幹那麼瘋狂的事時,她便把妹妹大罵一頓。最後,她一人去把事幹了。

 

克利安也是一位專斷獨行的人。作為統治萬民的底比斯城國王,他相信所有臣民皆應毫無保留地服從他的命令,不然國王的尊榮何存?這種自我定位的心態,不容許他作出任何讓步或作出彈性的處事方案,更不容許他聽取兒子或其他人提出的替代方案或建議,因為他相信若是這樣做的話,他的強勢領導人的形象便會受損。

 

就是這樣,這兩位剛愎自用的人便只能作出「輸輸」的角力方案,這真是愚蠢的決定!

四. 是管理更是領導

 

通過分析克王和安蒂岡妮兩人的衝突,作者闡釋了管理人和領導人的區別和相互的關係。作者主張,企業經理不應僅僅當個管理人便以為盡了責任,因為經理除了是個管理人外,還應是個領導人。在一般情況下,管理人都是較保守的。他們事事以制度、規章及習慣等為指引,全然沒有能耐自創制度,更不說是懷疑制度或挑戰制度的合理性了。不僅這樣,他們也要其部屬作同樣的行為,規規矩矩地遵守規定或他們的命令來行事,不得有任何異議及異動,稍有異議者便被定性為搗亂份子,除之而後快。

 

領導人則不然,他要企業創新以維持其生命力、競爭力。他對自己和部屬的要求需高卻是合理的,先是訂定比較高的目標,自己擔負困難的任務,並不折不撓地帶領部屬向目標邁進。商場中的管理人,事事求合乎規範、事事但求不出亂子。領導人則不僅不害怕出亂子,且會在出亂子中尋求機會;他不畏曖昧不清的情勢和危機,反而張手擁抱這樣的機會,因為他相信失敗的危機就是成功的機會。他堅信未知的未來,就是他成長、改善、成功的絕佳機會。當然,這未來也會使「粉身碎骨」、「永不超生」的。 成功,雖是領導人的終極追求,但他卻不會害怕失敗,因為他會視失敗為下一次成功的準備。

 

作為企業的職員,你會願意追隨的是一名管理人還是領導人的上司呢? 從當部屬的立場來說,最好的上司應是領導人而不是管理人,因為領導人不會嫉妒有能力的部屬,且會給機會下屬學習的時間和發展的機會,使其潛力得到發度和有發揮的機會。不過,假若你的上司是「純管理人」,而同時你卻具備領導人的素質,又不避嫌地要表現要努力向領導的地位爬升時,你和你的純管理人上司起衝突,是早晚都會發生的事。在純管理人的直接反射式的反應下,他會竭盡所能地把你踩在腳底下,使你沒有甚麼機會得到發展或升遷;你在企業裡力求表現的努力,看在他的眼中,都會變成對他的某種威脅、操縱,或對他的個人、團隊、部門或組織的不利行為。更糟糕的是,他還會認為你是「搗蛋鬼」,專門興風作浪,與他為難。克利安就是這種管理人。他對安蒂岡妮的一切作為,都視為是向他的權力挑戰的行為。他對她的一舉一動,都有如芒在背之感,有務必除之而後快的需要。 要指出的是,《安蒂岡妮》一劇也有以下的啟示:當領導人的,不光要做對的事 (Do the right things),還要把事做對 (Do the things right)。安蒂岡妮和克利安在各自的立場上和信念上,都各有其理、各有其對。但是他、她都不知變通、不知求同存異,只知以「理」壓人,但又各持各「理」,誰也無法說服誰,終而兩人因無法溝通而起衝突,使事件惡化至不可收拾。

五. 管理上司

 

在國家(組織)中,部屬(子民)的基本任務就是滿足國王(上司)的需求。通過作為部屬的你,上司也可滿足其職責上所必須滿足的需求。克利安需要維持國家的尊嚴,對叛國者玻利奈西斯進行懲罰,即其屍體也不放過,不淮任何人把其安葬。安蒂岡妮對克利安維持國家尊嚴和把玻利奈西判斷為叛國者之事,並無異議。但她卻不能同意克王把兄長的屍體作不淮埋葬的懲處,認為這是違反正義的法令,故而理直氣壯地違抗之。

 

The Timeless Leader 兩作者雖認同惡法非法之說,但他們認為在如何有效地違抗惡法的一點上,安蒂岡妮所用的方法是可值相榷的。他們指出,安蒂岡妮的作為,只是螳臂擋車、枉送性命。克利安王的需求,是要當個行政主導的領導人,確保國家的是在他的權威下而被治理得井然有秩。換句話說,他是期望當個強勢的領導人,其子民要把他的話視作金科玉律來遵行。在此情況下,總明的子民就應知所避忌,不應和他硬碰,而是應適用一些管理國王(上司)的技巧,使上司在可當個強勢的領導人之餘,也使自己的主張不致全部覆沒。例如,安蒂岡妮可先行認葬兄之罪,再以倫理之情、仁政之義等來打動克王之心,應可使克王對其行為作出從輕發落的決定。那麼,她便不用身殉和招致海蒙及王后的枉死了。當然,如這故事是這樣結束的話,我們便沒有了《安蒂岡妮》這齣偉大悲劇留傳下來了!

六. 談判不在堅持立場

 

《安蒂岡妮》一劇,也詮釋了管理學中的談判這一個課題。克利安王的談判策略是以權威把對手壓倒。他以法律和武力為後盾,務要安蒂岡妮向他屈服和認輸後才罷手。

 

在劇中,克王與安蒂岡妮解決爭執的手段就是對抗式的衝突。兩人只要一開始對話,一定堅持己見,互不相讓。兩人在會面時,劍拔弩張、氣氛火爆,加上彼此間毫不掩飾憎惡對方的情緒,使兩者全無溝通的餘地。然而,克王有權力和武力為後盾,可強制安蒂岡妮屈從;且作為底比斯人民的領袖, 以保護底比斯城的秩序為理由,有著道德的力量要求她服從;又是她的長輩,有著倫常上的力量迫她順從,故而堅不退讓尤有可說。安蒂岡妮,一無權力、二無武力;埋葬叛國者也使她失去道德上的力量來獲得人民的支持;又身為克王的後輩,出語頂撞長輩,總是不對;再者,她只得孤身一人,其妹妹因害怕而不敢公開支持她,即深愛著她的王子海蒙有勇氣來為她說話,也難抵抗其父親兼國王的雷霆之怒,最後為其所愛賠上了性命,也連累王后送命。

 

安蒂岡妮可說沒有甚麼有效的談判策略。她不理會客觀環境和問題癥結,圖以「正義」和諸神旨意來對抗克利安王。她的一味蠻幹、一心殉身的策略,割斷了任何妥協的可能性。她的頑強抗爭的風格,正好和克王的固執死板的態度旗鼓相當。這兩個「純管理人」走上談判桌上,結果能有把對方推向對立面,談判只有走向「雙輸」的局面,弄成悲劇收場。

 

安蒂岡妮的艱難處境、敗局和牽連無辜性命的故事,對我們的啟示是:人在面臨強權壓迫之際,又無解決之道時,就應尋求妥協點,不必死硬地堅持原有的立場。事實上,若安蒂岡妮能及時承認違反法律的錯誤,並以是先王的骨肉之情、王子之愛等親情來打動克王,應可得到從輕發落的處置。然而,她不屑此圖,反願為信念而身殉,並在無意之中,坑了王子和王后的性命。當然,若安蒂岡妮因願意屈膝而偷生的話,我們也就失去了偉大的悲劇《安蒂岡妮》了!這真是矛盾之極了。

七. 組織文化、高級男主管與初級女主管的窘境

 

現今的香港社會,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女子的地位不僅可與男子並駕齊驅,且在某方面有淩駕男子的趨勢。如若不相信,且看看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區政府的署長級或以上的官員的男女子比例,便可見證之。回想多年以前,香港政府公務員中的署長盡是男性的日子,霍爾曼真是不勝唏噓。當然,霍爾曼並不是說這些女高官沒有當署長的能力。正正相反,她們今天所得的成就,是她們多年努力工作並有特出表現的結果。事實上,女性要出人頭地,往往是要比其男性同儕付多更大的努力的。此點在私人企業中女性行政人員的遭遇,尤為真確。

 

根據眾多的管理學研究報告,高級管理人員必需具備優秀的人際聯繫力、高度的(對企業的)忠誠心、巨大的冒險犯難勇氣,並能在面對抉擇關頭時表現出堅強的決斷力。然而,不少報導卻指出,大多數企業或組織中的高級管理階層均相信,女性經理在人際聯繫力、忠誠心、冒險犯難的勇氣和決斷力等方面,均不及男性經理。就是這種信念,使不少高級經理不把比較吃緊的任務委予其女經理執行,就是為勢所逼 - 例如,該女經理是他僅有的部屬 - 的情況下,而不得不委任該女經理執行任務時,該高級經理也還是事事不放心、事事過問,而使該女經理未能得到好好的磨練和發揮其潛力。這種情況,也發生在地政專業這個行業中。據一些資深高級地政經理的觀察:不少高級地政經理 iv 只把一些不那麼重要或吃緊的徵收土地的專案任務交予女地政經理負責,並在其有其他男地政經理可用的情況下,把較為「重量級」的任務交予男經理負責。他們只有在沒有「男」的可用,或該「女」己有相當的年資的時候,才會把吃重或吃緊的任務交予她們肩起。這樣的任務分配,表面雖可被認為是「優惠」年輕的女經理,使她們不用在較淺工作年資時,面對巨大的工作壓力。但「愛之反害之」,因為這樣實使她們不能及時累積經驗:得不到和其具有同等年資的男性同僚有相等的磨練機會;得不到和其年資相匹配的工作經驗和能力。這樣,實剝奪了她們擁有可茲建立事業生涯挑戰的機會,不僅對她們不公平,且使其在事業發展上有不良的影響。 要指出的是,高級地政經理這樣做,並非是出於「憐香惜玉」之心,而是對女性經理的能力有懷疑,不願意也沒有勇氣給予女經理以相應的重任,使其有踫釘的機會,即有發展潛力的機會。 這種使女性缺乏挑戰的現象,兩作者稱之為「安蒂岡妮係數」(Antigone Factor)。

八. 八點啟示

 

John K. Clemens 和 Steve Albrecht 兩作者認為,《安蒂岡妮》一劇,是寓意深遠,悟之可使經理人觸類旁通,增強其領導力。誠然,該劇對領導力的闡釋是有點令人不安的,但它卻有著震盪腦力和醍醐灌頂之功,對提高經理人的領導力有極大的益處。兩作者主張,有意當有效領導人的經理人都應好好地學習《安蒂岡妮》這一偉大的悲劇,因為它不僅是一齣不朽的藝術作品,且是一本可歷久常新的學習領導力的經典。

 

兩作者把書(劇)中的「教訓」歸納為八點,說這是《安蒂岡妮》給經理人的啟示:

(一) 領導人應創立規範來適應形勢的需要,而非宥於條文框框。

(二) 進行談判,應先了解己方和對方的各自相異和共同的利益的核心內容,並以此來尋求解決方案。

(三) 談判是以利益為本而不是以立場為基的。

(四) 在個人利益和組織利益有衝突時,領導人應設法使兩種利益融合。在融合不可能的情況下,也應盡力去縮小兩者之間的差異。

(五) 企業活動不離倫理(家庭的、組織的、社會的、國家的),故領導人應有崇高的倫理和道德操守。

(六) 領導人的權力來自追隨者的認可(或服從) ,故他在使用權力時,不應逾越其追隨者的認可(或服從)的界線。

(七) 領導人應以易地而處的思考技巧來體會對方的心情和行為,並以此來扭轉衝突的局面。

(八) 「信譽」是領導力的基礎。這「信譽」是建基於下述四種領導特性:(1) 誠實不欺;(2) 有確定願景的能力,為部屬指出前進的方向;(3) 能鼓舞部屬熱忱工作的能力和技巧;(4) 有能力把任務圓滿地達成。

九. 一點感想

 

The Timeless Leader, 是一本難得的好書。全書行文流暢、內容豐富充實、旨意清晰有力、用詞寯永典雅、立論鏗鏘有聲,是一本可供一讀再讀的讀物。當筆者抓起了 The Timeless Leader 一書來唸時,可說是唸之不能停、握之不釋手,越唸越入迷,越讀越喜愛。狂唸了不知多少個晨昏,有了撰寫書評的衝動。然而全書的內容太廣,對管理人和領導人有啟發性的點子也極為眾多,說要寫書評,可說是一本二十四史不知從何說起。最後,還是決定選取該書中有關安蒂岡妮的一章,來向本會的地政經理會員推介,希望他、她們可抓個機會購買該書來唸上數遍,當有收獲。

 

在眾多「英雄」章或「領導」章中,筆者特愛《安蒂岡妮》一章,因為它不僅為筆者喚回了不少回憶,且讓筆者有為前半生作出檢討和興起反省的機會。安蒂岡妮的悲慘遭遇,筆者有感同身受之痛。原因很簡單,一來安蒂岡妮是筆者所「愛」的「人」;二來,筆者也有著和她類同雖不同程度的慘痛經驗。回想早歲那段企業生涯,其時身任低階層的管理職位,天真地認為有「理」即有「道」,有「理」有「道」即可「諫爭」。就在這「無權有勇」的情況下,不知天高地厚地和上司展開辯爭。為此,不知開罪了多少人,招來不少有意的或無意的報復冷箭,弄至遍體鱗傷、心神受創。其實「理」有多種,「道」亦有多方,就如安蒂岡妮和克利安都各有其「理」各有其「道」,有策略的人就應曉得如何在「理」或在「道」兩者或兩者之間,尋求可行的插入點進行突破,解決爭議和衝突。可以這樣說,早歲的霍爾曼犯上了安蒂岡妮的全部缺點,並因此而不必要地渡過了悠長的傷痛歲月。

 

對《安蒂岡妮》劇中的克利安這個人物來說,筆者也有一點的敬意。畢竟,他也是為了堅守其信念才與安蒂岡妮進行鬥爭的。當然,作為最高領導人的他,理應有寬恕子民(或部屬)的襟懷和兼聽之德行的。他的毛病出在要當大家長的心態,不能接受子民對他的命令作出了出軌的行為,在這種心態下而生氣、而憤怒,使他作出了偏差的決定終而做成了悲劇的發生。筆者現已身當家長(及領導),時刻以克利安為反面的教材,提醒自己應以他的遭遇為戒,要當個有寬恕襟懷和兼聽德行的領導!

 

The Timeless Leader 是一本劃時代的管理學巨著,書中的十七位「英雄」是要當好領導的現代經理所應學習的對象。地政經理的工作,除涉及土地管理原理和技巧的應用外,還有很大部份是須運用對人的管理和領導的技巧的。有志在管理力和領導力作進一步發展的地政經理,實不應錯過該書。 最後,如說 The Timeless Leader 有缺點的話,那是它對讀者有頗為嚴格的要求,不符合這要求者,會發現全書艱澀難讀,不知所云。這個要求就是,讀者應具備相當的(西洋)文學素養和管理學識,才可投身書中的天地,才能全面理解其中要點。這就是它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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